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完成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高度,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作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统一战线应努力发挥自己的优势和作用,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妥善化解消极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和谐是人类社会不懈的理想追求,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国共产党已经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成为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这就要求我们党必须适应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着眼于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放到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协调社会利益关系,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充满活力的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对“三大规律”认识升华的必然结果。我们党在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积极探索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任务。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这体现了我们党对“三大规律”认识的升华,实现了党的执政理念与实践的飞跃。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障。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共谋发展,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和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固然有许多重要原因,但我国社会稳定,由56个民族组成的13亿人民团结和睦、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无疑是其中最基本的条件之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确保我们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迫切要求。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诸多的严峻挑战。一方面,国际敌对势力为达到其遏制中国、搞乱中国、分裂中国的政治图谋,加紧利用民主、人权、民族、宗教和香港、台湾、西藏等问题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给我国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另一方面,我国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特别是我国正处于人均GDP从1000美元到3000美元跨越的关键阶段。许多国家的发展进程表明,这既是一个有着巨大发展潜力和动力的重要机遇期,又是一个充满各种困难和挑战的高风险期。如果思想认识不清醒,政策把握失当,很容易引起社会不稳甚至动荡和倒退。一些发展中国家就是在这一时期出现严重的经济、政治问题和社会动荡的,至今仍不能平稳发展。因此,要抓住机遇,解决我国在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就必须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重要的战略目标提出来,并努力加以实现。
统一战线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相一致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种充满创造活力、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稳定有序的社会。统一战线作为同和异的矛盾统一体,体现和追求的也是一种和谐,在本质上是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一致的。
统一战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能否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作用,直接影响和制约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实践证明,什么时候重视发挥统一战线的作用,我国社会就更加和谐、稳定;什么时候忽视统一战线的作用,我国社会就会缺乏活力,矛盾加剧,甚至导致社会动荡。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妥善协调和解决了民族资产阶级、党派、民族、宗教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极大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不仅很快恢复和发展了国民经济,社会面貌和社会风尚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空前团结、和谐。1957年后,由于“左”的错误思想影响,最终导致“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统一战线被摧残得七零八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实行拨乱反正,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形成了政通人和、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
统一战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实践。新世纪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已经发展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联盟,具有空前的广泛性和包容性。统一战线的内部构成是社会结构的反映,统一战线的内部团结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可以说,没有统一战线的团结就没有全社会的团结,没有统一战线的和谐就没有全社会的和谐。统一战线的本质是大团结、大联合。通过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不断巩固社会主义劳动者之间的团结,充分发挥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本力量的重大作用;必须不断加强同包括新的社会阶层在内的全体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团结,鼓励和支持他们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贡献力量;必须不断搞好同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海内外各方面爱国力量的团结,共同为祖国统一和民族振兴而奋斗。
统一战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一个社会是否进步,取决于全体人民能否各尽所能、各得其所;一个社会是否和谐,取决于整个社会能否和而不同、和睦相处。特别是我国这样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的多样性特征更加突出,各种差异明显扩大,有工农、城乡和地区的差别,有党派、民族、宗教的差别,又有新出现的建设者与劳动者、爱国者的差别,“一国两制”条件下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差别,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日趋复杂。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通过有效途径来实现我国社会一致性和多样性的有机统一,达到和谐而又不千篇一律、不同而又不相互冲突。统一战线具有广泛性、包容性、多样性,其最大特点就是求同存异、体谅包容,能够通过平等相待、民主协商的方式,为在全社会形成谅解宽容、团结互助的良好风尚和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积极发挥统一战线的优势和作用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统一战线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有着独特的优势。
着眼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不协调、不平衡、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和制约着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统一战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必须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把各方面的力量和智慧凝聚到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上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着眼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始终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发展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基本标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构成了我国民主政治的基本框架,体现了我国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坚持和完善这些基本政治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保障。统一战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必须始终围绕增强党和国家的生机活力,更好地体现与发挥我国政治制度、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充分调动统一战线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扩大有序的政治参与,推进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着眼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撑,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文化是民族精神的象征,是维系社会和谐的纽带。我国是一个崇尚和谐的国度。自古以来,“和为贵”、“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气生财”、“协和万邦”等思想观念,已深深扎根在民族土壤中,构成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历史经验证明,一个民族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一个国家要长治久安,一个社会要稳定和谐,就必须继承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借鉴和吸收人类先进文化,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精神支柱。统一战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必须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成员在先进文化建设中的独特优势,有针对性地加强统一战线成员的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不断发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且具有中国风格、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促进全社会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的牢固确立。
着眼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维护和保持社会稳定。没有社会稳定,就没有社会和谐。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和关键环节。目前,我国总的形势是稳定的,但各种不稳定的因素也不容忽视。统一战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尊重和维护统一战线成员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了解、掌握和反映统一战线成员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及时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