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组织工作 > 正文

关于开展《党支部工作目标制度》《党员履责制度》《专题学习制度》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7年06月14日 18:25  点击:[]

 


各相关党总支,一、二附院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按照《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党支部工作目标制度试行><党员履责制度(试行)><专题学习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全校113个党支部中确定4个试点,分别为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党总支第一党支部、护理学院学生党支部、一附院党委医疗保健党支部、二附院党委门诊医技二支部,开展《党支部工作目标制度》、《党员履责制度》和《专题学习制度》试点建设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项制度是在总结2016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党员学习教育、日常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而探索形成的。近期下发的《UEFA 유로 2024 예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目标任务、基本要求和工作举措。推行三项制度是贯彻落实相关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力抓手。《党支部工作目标制度》是解决基层党支部如何明确工作目标、如何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有效方法,是凝聚广大党员群众智慧和共识、增强党组织战斗力创造力的有力保障;《党员履责制度》是解决广大党员如何履行义务、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党员党的意识、实现党支部年度目标的可靠保证;《专题学习制度》是解决广大党员如何提高学习讨论效率、如何深化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形式,是党员提高综合素质、提升履职水平的重要制度。各相关党总支,一、二附院党委要从党员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际出发,深入领会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三项制度的核心要义,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做好试点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二、注重统筹结合

   三项制度不是孤立的,也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坚持问题导向,对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基本制度的创新、完善和发展。落实三项制度要与“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制度相结合,合理摆布,统筹推进。要注重把党支部工作目标与中心工作目标相统筹,做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切实增强党支部和党员服务发展、推动发展的意识和能力。要注重把党员履行职责与承诺践诺相统筹,每个党员结合实际履行责任发挥作用,做到将“四讲四有”党员标准具体化,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注重专题学习与“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相统筹,在制定学习计划、落实学习要求、确定学习内容的过程中充分结合、统筹推

进,避免摆空架子、“两张皮等现象的发

  三、相关要求

各相关党总支,一、二附院党委要高度重视、创造条件,督促各试点党支部依据包头市委组织部下发的三项制度,参考包头市三项制度建设试点案例,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实化各项制度措施形成符合各支部实际的三项制度6月20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经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向全校推广相关成果。

附件:1.包头市委组织部制定的“三项制度”

     2.包头市“三项制度”建设试点案例

UEFA 유로 2024 예선党委组织部

2017612

附件1:

党支部工作目标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党支部工作实际,制定党支部工作目标制度。

   一、明确总体要求。党支部工作目标是指党支部围绕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党支部所在地区、单位的中心工作和党员实际情况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党支部工作目标制度是指保障党支部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期目标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二、确定目标内容。制定党支部工作目标,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体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与上一级领导班子目标要求相衔接。

   制定党支部工作目标,要用目标性语言表述,只写目标而不讲措施,只说干什么、不说怎么干;目标越具体越好,越简单越好,便于党员认领目标,在实现党支部工作目标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目标应是当年可以完成的工作任务,涉及跨年度的工作要明确各年度的具体任务,确保可量化、可操作。

  三、严格制定程序。制定党支部工作目标,要充分征求党员意见,广泛听取群众意愿,经党员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后公示。

   四、完善配套措施。支部目标确定后,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但需在目标之外,另外制定实现党支部工作目标的实施方案,防止与支部目标混淆。

  五、考核总结完善。强化目标落实,支部每半年要开展一次自查。年末,上级党组织要按程序对党支部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和群众对全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完成好的事项总结经验,对完成不好的分析教训,提出完善的思路,并制定下一年度党支部工作目标。党员要根据党支部新的年度工作目标,向党支部提交自己新一年的目标事项认领书。

党员履责制度(试行)

   为加强和规范党员教育管理,更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党员队伍实际,制定党员履责制度。

  一、明确总体要求。党员履责事项是指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在完成党支部工作目标中担当责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事项。党员履责制度是指党员完成党支部工作目标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规程或行动准则。

   二、确保责任到人。工作目标确定以后,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要带头认领工作目标,其他党员除了年老体弱者之外都要积极主动提交目标认领书。党支部根据每个党员的具体条件认真审议其目标认领书,视目标内容和难易程度进行增加或减少、合并或分解。有些目标可能需要若干党员共同完成,有的党员也可能完成若干项目标,要视工作目标事项和党员的具体情况而定。党支部的审议意见与党员个人的认领意愿对接以后,公示每个党员认领党支部工作目标的责任事项。

   确定履责事项。党员履责事项分为基础事项、先锋事项两部分。党员履责基础事项是指每个党员都要履行的共性事项,包括对党忠诚,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政治、言论、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规党纪,努力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家庭和睦,邻里和谐;按期足额交纳党费;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改正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等等。党员履责先锋事项是指党员根据自身条件因人而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事项,包括认领党支部工作目标的既定事项、党支部交办的其他事项和本人自觉自愿为群众服务的年度事项。

  四、提高履责能力。认领完成党支部工作目标的质量和效率,取决于党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党员在履责过程中要经常查找自身履责素质能力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带着问题学习掌握相关理论和业务技能,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党支部要针对党员在履责素质能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设置专题自学、讨论、讲课的方式,加强党员学习培训,提高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素质能力。

五、考核总结完善。年末,党员要对自己全年履责事项完成情况逐项进行书面总结,实事求是肯定成绩,客观准确查摆存在问题。党支部要通过组织群众会议、召开党员大会对每个党员的履责情况进行评价。党支部综合群众评价、党员评议和党员履责表现,确定党员履责等次。

专题学习制度(试行)

   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高党员综合素质和履责能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依据党章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党员队伍实际,制定专题学习制度。

  一、突出学习重点。党员学习要突出党章中党的性质、党的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党员条件、党员义务、党员权利,、入党誓词等,党规中的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的理想信念、“中国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四个自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需要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

  二、设置专题自学。围绕学习重点,结合党支部工作实际和党员学习需求,由党支部设置学习专题,要求党员按专题自学,为参加集中讨论做好准备。党员自学要紧密联系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带着自身存在的问题,反复学习、深入领会每个专题的内涵和相关论述。

   三、开展集中讨论。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讨论,党员人数较多的应分成若干党小组进行讨论,让党员有充足的时间讨论。党员参加讨论要结合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针对改进自身存在的问题,谈对专题内容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发言,可以相互交流,可以多次发言。通过发言、讨论,相互启发、相互补充,加深对专题内容的理解。

  四、普通党员讲课。在个人自学、集中讨论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党员讲党课。党员人数较多的应分成若干党小组讲党课。党支部书记先讲,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每个党员都要讲。普通党员讲党课,不求讲理论,不说空话套话,要围绕学习前后的思想认识变化,注重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讲自己的话,说自己的事。要强化互动交流,相互点评、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五、注重深入思考在设置专题开展个人自学、集中讨论和讲党课的过程中,全体党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党章“六个联系、三个深入思考”的重要指示,注重联系实际,注重深入思考。

   六、坚持定期学习各领域党支部都要从实际出发,确定党员学习日。农村牧区党支部每月至少学习一次,农闲季节多学习,农忙季节少安排。街道社区党支部每半个月至少学习一次。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每周学习一次。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党支部每半月学习一次或根据生产情况灵活安排。

   七、衔接学习形式。第一个学习日由党支部确定专题,要求党员在第二个学习日前按专题开展个人自学,明确第二个学习日集中讨论的要求。第二个学习日组织党员集中讨论,并安排第三个学习日讲党课事宜。第三个学习日组织党员讲党课,并确定下一个学习专题,要求党员个人自学。以此类推,衔接每个专题的自学、讨论和讲党课。

   八、确保学习全覆盖。对不能参加学习日学习的年老体弱、行行动不便党员要采取送学上门的方式组织学习。对不识字的党员要采取帮学讲解的方式组织学习。对流动党员要坚持以流入地为主,采取寄送资料、网上学习的方式组织学习。

   九、考核总结完善。年末,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总结设专题自学、讨论和讲党课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所设专题对党支部工作和党员思想认识的针对性情况,党员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的情况,党员参加讨论和讲党课情况,党员对所设专题的理解领会情况,学习制度引领党员提高履责素质能力的情况等等。既要看到学习制度带来的变化和成绩,也要找到需要改进和完善的问题。

 

关闭

  通知公告 更多>>
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
关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选派第二...
关于做好包头市教育系统党工委...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党...
关于在强化作风建设学习实践活...
关于推荐优秀处级干部人选的通知
关于陶小岑等同志挂职、兼职团...
关于印发《UEFA 유로 2024 예선副处级干...
  学习交流 更多>>
习近平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
习近平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四...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
机关党委组织教职工观看高校党...
习近平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
民族政策宣传月 | 草原上的额吉
习近平给南京大学留学归国青年...
  文件下载 更多>>
包医党组字〔2022〕21号 附件
包医党组字〔2022〕19号 附件
包医党组字〔2022〕05号 关于...
关于做好包头市教育系统党工委...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党员政治审...
包医党组字[2022] 15号 附件
包医党组字[2022] 14号 附件
考察工作用材料
包医党组字〔2022〕11号关于申...
包医党组字〔2022〕08号 关于建...

版权所有:UEFA 유로 2024 예선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邮编:014040